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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中总:尊重国歌是应有之义 冀特区政府推广宣传

所属分类:常见问题    发布时间: 2020-06-05   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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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社香港6月4日电 香港特区立法会4日三读通过《国歌条例草案》,预计将在6月12日正式刊宪生效。对此,香港中华总商会(中总)表示欢迎。中总认为,尊重国歌是应有之义,希望特区政府能够推动各界配合国歌法落实,加强公众宣传和推广教育。

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">
图为香港特区立法会举行会议,审议《国歌条例草案》。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

  中总发表声明称,欢迎立法会三读通过《国歌条例草案》。中总认为,推动市民大众尊重国歌是必要之举,条例的实施可为国歌奏唱、播放和使用提供清晰规范,有助维护国歌尊严,更重要是让香港市民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,增强国家观念,弘扬爱国精神。

  全国政协常委、中总会长蔡冠深表示,香港有宪制责任为已纳入《基本法》附件三的国歌法进行立法;条例以本地立法形式实施,符合“一国两制”原则,亦兼顾普通法制度和香港实际情况。过去一段时间,香港一小部分人每每在公开场合奏唱国歌时报以嘘声,更以言论自由作挡箭牌。蔡冠深认为,无论在任何国家,尊重国歌都是应有之义,言论自由从来不是不尊重国歌的借口。

  蔡冠深续称,不少香港新一代对国家历史和发展认识不深,亦欠缺国民身份认同。实施国歌法将可推动港人加强对国家的认同和归属感。他期望特区政府推动各界全面配合国歌法的落实,并加强公众宣传和推广教育。(完)

【编辑:李弘宇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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